2014年,州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司法公正,建设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40件,收案与去年同比上升30. 9%,审执结1079件,结案率为94.65%。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夯实社会稳定基础。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多发性案件。妥善审理社会舆论关注、影响较大的全国首起特大跨国制售假烟案。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68件811人。在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以上(含五年)有期徒刑至死刑596人。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管制42人,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2件。对12名认罪伏法、认真接受改造的罪犯依法予以监外执行、假释。为123名具有法定情形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审慎调处民商事纠纷,优化和谐发展环境。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关注和保障民生,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相邻关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高度重视涉及“三农”、金融债权、房地产、合同纠纷和涉及结构调整、企业破产、强制清算、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案件。慎重审理涉外民商事和群体性纠纷。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着力构建诚信有序的民事法律关系。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86件,标的金额达93887.95万元,其中调解结案55件,调解率为14.25%。
全面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做好行政审判职能延伸。通过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行政机关举办交流座谈会、邀请行政机关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为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件。
加大执行力度,化解执行难题。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稳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采取上报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继续巩固反规避执行成果,使“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共执结案件77件,执结率为70.64%,执行到位金额2076.7万元。
创新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严格执行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沟通机制及向审委会报告制度。运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全部案件网上办案考评,对审判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审限跟踪、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制作电子卷宗1078件,运用数字化法庭对12件刑事案件19名被告人进行了远程视频开庭审理。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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