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州5县市的巡视工作结束后,州委对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梳理,于12月9日印发了《关于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的通知》,将巡视组提出的5个方面主要问题分解为18项具体整改任务,一项一项列出清单,一件一件明确责任,规定整改时限,按条块加强对县市工作的督促整改。
通知要求,各县市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找准问题,逐一整改。各县市纪委要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抓作风、抓纪律、抓办案,提高执纪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交易、医疗物资以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切实纠正危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县市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知明确,各县市党委、政府是这次巡视的对象,也是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职,加强领导,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州级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巡视反馈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认真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原因、认真纠正整改,特别是对全州各县市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分门别类地制定出整改措施,做好整改的协调、督促和指导。州委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跟踪问效。
(州巡视联络办 供稿)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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