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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法制办“三项举措”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浏览量:2435   作者:  日期:2014/12/24

近年来,州法制办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

申请渠道多元化。该办严格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接受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申请等形式的行政复议申请,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复议申请咨询电话。

工作规程制度化。建立了完善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完善“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腿。同时,在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行政复议指南、流程图、工作规程和机构职责,并提供行政复议格式样本与示例,切实方便群众进行复议。

受理程序规范化。对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天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的,申请人在5日内补正后即时受理;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条件的,经审查后在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诉讼或其他途径解决行政争议。

文章来源:德宏州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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