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22日德宏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德宏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15日在芒市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德宏州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德宏州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德宏州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德宏州2015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德宏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补选德宏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委员。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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