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德宏州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计划实施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州科技局科协人才工作有了新的政策性突破。
《办法》坚持“需求主导、政府引导、突出特色、重在使用”的原则,计划每年从州外引进2至3名在学术领域处于领先水平、拥有先进专利技术成果、能推动德宏重点产业发展、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到德宏工作,并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一是对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200万元;二是对获得国家、省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予以最高30%的配套资金支持;三是在项目研发过程中需要使用国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的,予以最高实际使用费用15%的资助;四是在项目投产初期两年内,根据项目流动资金需求,以贴息、拨付担保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安排100至200万元的专项资金予以项目融资支持;五是项目实施成果的产品与服务,优先列入德宏州政府采购目录,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优先采购;六是对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在税收、配偶及子女落户、入学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的政策。
《办法》的实施,将围绕全州产业发展规划开展引智引才工作,通过科技领军人才的引进,推动全州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重大关键技术等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我州培养一批创新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对于进一步优化德宏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环境,加快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项目,激发人才活力和创新动力,促进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人才特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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