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从德宏州质监局、德宏州工商局划入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后,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针对我州桶装饮用水质量存在一些隐患和问题,举行专项执法行动,先期已对芒市地区大部分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组织生产并确保生产条件持续符合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自查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情况,严格规范标签标识和产品出厂检验,同时对一些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有效的促进了相关企业的管理水平及守法意识,不断提高桶(瓶)装饮用水生产。
文章来源:州食品药品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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