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州配制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德宏州食药监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配制酒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现该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此次检查,一是督促辖区内配制酒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提交自查报告。同时,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承诺依法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绝不采购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化工原料及化学药品等生产加工食品。二是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配制酒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从企业生产资质、原辅料进货、添加剂使用情况以及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方面进行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排查了我州配制酒行业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对生产管理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生产加工行为。检查中,未发现企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及化工原料、化学药品等生产加工配制酒的违法行为。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及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我州食品质量安全。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