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视组今年8月至11月对我州5县(市)进行了巡视并反馈了意见。在充分肯定我州5县(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巡视组要求我州各县(市)用2个月的时间对反馈意见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此,州委近日下发通知,提出五项措施安排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落实。
通知要求,各县市要及时通报传达巡视反馈情况。通过党内文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在电视台公布等方式,广泛通报传达巡视反馈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召开县(市)委常委班子会议,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指定责任单位和人员,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查处一批违反作风规定的典型问题。认真落实《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等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特别要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进行问责或给予党政纪处理;要着力整治干部作风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和分析总结,认真对照问题和整改方案进行逐条整改,及时研究发现和分析解决并提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州委还将对县(市)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前后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整改进一步激发各级干部团结干事、踏实干事的工作热情,全力推动我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