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我州各级财政、住建、发改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全州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的危房进行改造,并实施了全州农村危房及地震安居工程,对农村拆除重建D类危房和修缮加固C类危房给予财政补贴。截至2014年11月,全州累计投入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财政补贴资金60417.6万元,累计计划改造59991户。其中,2014年财政补贴18203.1万元,计划改造13346户。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财政补贴政策,不仅有利于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使农村居民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扩大居民消费,增加国内消费能力的有效需求;而且有利于提高我州农村民房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一件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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