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严控机构编制、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精神,近期,州委编办加强对州直各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根据“统一管理,使用报批”的原则,推行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编制使用审核制度。要求州直单位在使用编制招录(聘)、调动人员时,首先向州委编办填报《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使用编制计划申请表》,由州委编办对申请单位的空编、职数配备、岗位设置、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由该单位持《编制使用通知单》向组织、人社部门申报办理人员招录(聘)、调动等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则进行书面或口头告知,不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防止出现新增的超编人员,从源头上严把人员“入口关”。
自新审核制度实行5个月来,德宏州委编办共对17个单位的《申请表》进行了审核,同意其中15个单位的申请计划,不同意2个单位的计划并进行解释答复,进一步控制了编制使用增幅,加强了对编制的刚性约束。我办将继续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积极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全州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管控,提升我州编制管理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
文章来源:州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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