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州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从11月1日起,全州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全州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今年1月1日至10月27日,我州道路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上升13.85%、上升18.78%、下降9.52%、上升1.37%,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瑞丽“10·27”交通事故一次死亡7人。
此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将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彻查管理漏洞,查纠高危交通违法问题,扎实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杜绝不安全的车辆上路,严禁不合格的驾驶人驾驶,有效治理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高效开展并取得实效,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也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冬季交通安全源头防控问题。消除一批车辆和驾驶人逾期未检审安全隐患;督办治理一批交通安全隐患;组织企业开展安全自查;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抽查,重点抽查交通安全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完善冬季交通安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问题。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执法力度和夜间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严重违法。整治货车野蛮驾驶问题。重点整治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调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农村交通违法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排查源头安全隐患,严防失管失控;切实将农村面包车、运载幼儿学生的车辆、拖拉机、家耕机纳入源头和动态管控,将管理责任分解到位,做到底数清晰、措施落实、责任到人。整治客货运企业安全隐患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禁止从事营运;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开展源头管理,责任倒查,落实责任追究。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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