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26日,由省水利厅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王建文、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副主任科员付腾吉组成的检查组一行2人到我州对盈江县槟榔江朗外河水电站工程、大盈江水电站(四级)工程和芒市遮放至陇川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州水利局副局长周云生以及项目所涉相关县(市)水利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现场检查了以上3个工程的弃渣场、边坡开挖、植被措施等重点部位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召开了座谈会,在听取了建设、监测等单位的汇报及州、县(市)水利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介绍后,检查组对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各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一是盈江县槟榔江朗外河水电站工程装机规模和防治措施有较大变化,但未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续;二是部分工程开挖边坡、弃渣场截排水沟、挡墙等防治措施不完善;三是部分项目未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
针对此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在各项措施整改达标后,及时申请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同时,要求各建设单位在今后的运行过程中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水土保持措施正常运行。
文章来源:州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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