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德宏州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

浏览量:6257   作者:  日期:2014/10/30

近期,德宏州针对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有所反弹,部分改造不久的农村公路,因超限超载运输破损严重,通行质量不高,沿线群众反映强烈等情况,下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的通知》,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治超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原有的治超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机构,将国土资源、住建(城管)、水利、环保等部门和辖区乡镇纳入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是合理设置限行设施。按照“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思路,坚持“以限为主”的方针,在城乡结合部、绕行严重的县乡公路接口处和重要出入口和节点位置,根据实际设置S型隔离墩、龙门架等限宽限高设施,限制非法超限车辆通行农村公路,确保农村公路治超的有效管控模式固定下来并长效推进。

三是做好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工作。在市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联合监管制度。组织运管、公安交警、工商、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定期检查矿山、砂石料场等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清理整顿公路沿线储运场站。

四是加强重点区域、短途非法超限运输专项治理。根据本辖区路网和装载源头分布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各种利用农村公路进行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 

五是深化治超联动和考核机制,全面推动路面和源头治超有机结合。 根据各县市超限超载车辆行驶特点,协调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警、运管、工商、国土、环保、水利、住建(城管)、辖区乡镇等部门和基层政府,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公路沿线群众大力宣传治超政策,并鼓励群众组织对涉及本村道路的超限超载行为按现行政策,以“乡规民约”进行治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的农村公路治超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责任、目标和要求,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建立完善的农村公路治超责任考核机制。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县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完善农村公路治超经费保障机制。


文章来源:州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芒市勇罕街3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692-12345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
邮箱:zwgkb522@163.com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170069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00002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