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秋国庆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严防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德宏州食药监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中秋国庆节前食品药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组成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5个检查组和宣传组,于9月1日—10月10日,开展了中秋国庆节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州和各县市上下联动,同步开展专项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并运用药品快速检测车和食品快速检测车、检测箱辅助开展检查。
一是明确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针对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特点,我局明确了月饼、食用油、肉制品、饮料、婴儿乳粉、常用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食品药品重点品种和城乡结合部、超市、食品小作坊、农贸市场、学校周边、景区等重点区域、场所进行认真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生产条件是否持续保证必备的生产条件,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完善,严查月饼等食品包装袋上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食品质量、制作成分、有效期限、QS认证标签等标识;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贯彻执行GSP规范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等情况。
二是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403车次,人员1269人次,检查蛋糕店、饮料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景区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餐饮店、小吃店2242家次,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单位295家次,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经营单位5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73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57份,立案7起;抽检了猪肉、冷冻食品、新鲜蔬菜、米线饵丝、腌制品等26个批次的食品,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15.4%;下架问题食品810瓶(罐),销毁问题食品97公斤;封存药品12000支、下架药品2批次;抽检了阿莫西林、维生素B1等药品共计38批次,合格率100% ;抽检保健食品20批次。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食品药品意识。以“全国安全用药月”、“质量月”、“三下乡”等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和消费,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专项检查期间发放宣传资料262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63块,悬挂横幅标语24条,播放公益广告3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700余人次,培训食品药品从业人员1500余人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制度不完善、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区条件简陋、餐饮单位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三防”设施不健全、村卫生室药械储存条件不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台账管理不规范、保健品化妆品索证索票制度不完善等情况,我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要求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风险评估能力,加大对存在风险问题的排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覆盖面宽,监督检查力度强,整改成效大,及时排查了各种食品安全隐患,惩戒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各环节各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维护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广大群众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文章来源:州食品药品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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