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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六项工作” 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浏览量:2532   作者:  日期:2014/9/30

9月19,州纪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下发《关于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自检自查》的通知,要求各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督查“六项工作”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通知明确,全州各级各部门围绕落实《关于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进行自检自查,重点对照检查“六项工作”,即:是否制订工作方案、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是否建立健全班子议事规则、党委会票决程序和运行机制、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是否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是否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是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否在指定载体上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相关制度及工作情况。同时,明确自检自查时间为920日至930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各县(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要统筹做好辖区内的自检自查工作;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做好监督联系单位的督促指导工作;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滞后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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