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云南省、德宏州环保部门的安排部署,芒市环保局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调查工作,重点对制冷设备安装、维修的企业或机构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使用种类、年使用量、来源和去向进行调查。
通过调查,2013年芒市辖区内正在使用的被纳入淘汰目录的氟利昂仅有“氟利昂22”一种物质,消耗量约171千克,主要用于家用(商用)空调,根据要求,“氟利昂22”被要求于2020年前淘汰;氟利昂134a、氟利昂R410A和氟利昂R600a为新型的环保制冷剂,不会破坏空气中的臭氧层,作为替代品逐步普及。此次调查,为下一步制定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政策,保证加速淘汰工作的按时完成提供依据。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