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昨日已正式出台,但昨日仍有数十位市民打进晚报热线咨询。为此晚报特别为这些准备生“两孩”的单独夫妻准备了一份攻略,看完你就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条件,需要带什么材料,应该去哪里申请,多少天可以办好。
再婚夫妇欲生“两孩”得注意这些
根据政策实施细则,涉及再婚的“单独”夫妻,仍按《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原有规定执行。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为初婚,另一方为再婚并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双方都是再婚,其中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这些材料千万得备齐了
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两孩”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常规意义上只需要6份材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结婚证;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独生子女一方还需提供两份材料:第一份材料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是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本人是独生子女的证词。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计划生育工作初期叫《独生子女证》,两者是一回事。另一份材料是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婚育情况证明。
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第七份材料,文件表述为“证明独生子女身份所需其他材料”,比如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无子女的证明。
这七项材料中,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需要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材料备齐后,要去哪办理?
简单说就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夫妻一方户口不在云南的,分两种情况办理:女方户口是云南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女方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后,报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发放《生育服务证》。
男方户口是云南,女方户口不在云南,并且女方户口所在地尚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向男方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程序同上。
要等多久才能拿到《生育服务证》?
考虑到云南“单独”夫妻大多集中在城镇的情况,为方便群众办证,省人口和计生委大大压缩审批时限,将原来最长60天的审批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
明确规定:材料齐全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补充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将需补充的材料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这就意味着,如果市民提交的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生育服务证》;如果材料不齐全,要从市民补齐材料的那天算起。(春城晚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