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衔接业务的相关细节。
计息标准
参考1年期存款利率
在老农保历年个人账户计息标准表中看到,该标准根据起止时间划分为14个档次,最高的一档为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个人账户计息标准为12%;最低的一档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个人账户计息标准为2.25%。需要说明的是,自2010年1月1日起,新、老农保个人账户计息标准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退保金额
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全额退
在老农保管理费上,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县级经办机构可以在当年筹集的老农保养老保险费总额的3%以内提取管理费。凡在2005年1月1日后产生的新的缴费,在计算个人账户余额时参保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再乘以0.97的系数值。
关于老农保退保的问题,此次也明确为“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领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或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员、年龄不足16周岁人员、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在校生等既不符合老农保参保条件又不符合新农保、城居保参保条件的老农保参保人,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应予退保,退保金额按照其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全额退还,不再按照退保利率计算”。
待遇计算
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领取
在老农保待遇计算方面,老农保并入新农保后, 参保人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其并入后的老农保养老金的月领取标准为老农保个人账户积累总额乘以0.008631526(计发系数),养老金待遇领取到终年。按照老农保政策,参保人因身体健康状况需要等原因,年满55周岁时可以提前领取养老保险金。在以前的经办过程中,少数县级经办机构与部分参保人签署过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协议。对这类人员,各地应尽量协商将其领取待遇时间统一为60周岁,如协商无效,为维护好参保人权益,允许按原协议执行。信息系统增加此类人员标识和养老金待遇计算功能,其养老金的月领取标准为老农保个人账户积累总额乘以0.007871541(计发系数)。
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的可以不缴费
对于大家关注的保费缴纳年限,该通知也明确为老农保折算年限视同新农保缴费年限,新老农保个人账户合并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应鼓励其继续缴费,也可以不缴费。在信息系统中增加缴费年限控制功能,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参保人按照实施时间与参保人年龄来确定应缴费年限(参保人年满60周岁当年应当缴费),新老农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后符合按年缴费条件的,才允许作待遇申请并计算待遇。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