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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要加大保护治理 减少地质灾害

浏览量:16174   作者:  日期:2014/9/28

“地质灾害防治十项重大措施的实施,揭开了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的新篇章。”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宇分析,云南地质灾害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一旦成灾猝不及防、防不胜防,极易造成重大伤亡,而且易发性高、随机性强、灾害链长的地域特征也非常鲜明。对云南而言,地质灾害防治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王宇认为,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云南防灾减灾的重点,符合云南实际,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十大重要举措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云南是全国地质灾害危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其中滑坡、泥石流更是云南地质灾害中的“头号杀手”。在云南的地质灾害隐患中,有很多是在长期的地质演化中形成的。而不合理的人为工程切坡、弃渣、选址等活动,削弱了地质环境的稳定性,形成了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剧了地质灾害。截至2011年底,我省已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2.19万处,占全国的近1/10,受威胁人口226.3万人,占全国的16.7%。全省129个县级行政区都有成灾记录,危害对象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

云南地质灾害防治十项重大措施的积极推进,降低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初步建立起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全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王宇说,针对薄弱环节,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四大体系为主要任务,突出对重点城镇、重要设施、资源开发区、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全面推进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项重大措施的贯彻落实,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不断增强资金技术保障,对全力提升云南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意义重大。

王宇同时提出,崩塌、滑坡、泥石流是一种外动力地质作用,属地球表生地质灾害,是可以认识、能够防治的。但由于我省山区面积大,地质灾害隐患多,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受威胁对象还在不断增加。而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性和管理工作起步晚,所以防灾减灾方面往往比较被动,事后应急还属于常态工作。因此,应加快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查清已经存在的地质隐患;提高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平,切实落实评估意见和建议,减少人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知识,提高群众防灾避灾的自觉性;加大地质环境管理力度,有效遏制地质灾害隐患的增长;加大重大地质灾害治理投入,减少重大地质灾害。

气象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水利投资达410亿元,全省蓄水库容新增12亿立方米,解决了10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10年提出“兴水十策”,计划从2010年到“十二五”末的6年,开工建设200件以上骨干水源工程和200万件以上“五小水利”工程;今年又做出实施“兴水强滇”战略决定,将在未来10年投入3000亿元左右,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加大防汛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541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先后投资8亿多元对南盘江、大盈江、瑞丽江、澜沧江景洪段、南汀河、红河河口段、怒江六库段等10条重要江河或国界河流进行综合防洪治理,大大提升了江河的防洪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出以面向“三农”为重点,着力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以准确率和精细化为重点,着力提高气象预测预报预警能力;以强化基础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综合气象观测能力,全面增强应对气象灾害综合能力。

出处: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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