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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德宏州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

浏览量:2716   作者:  日期:2014/8/30

今年以来,我州继续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大对农业农村的各项投入力度,促进农民稳定持续增收,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41元,同比增加498元,增长14.5%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呈现以下特点:

家庭经营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比最大,是拉动收入增减的重要因素。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424元,同比增加62元,增长2.6%,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12.4%

工资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最高。受春节大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回家过年因素影响,务工农民把去年一年来在外出打工收入带回家中,增加了家庭收入,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969元,同比增加355元,增长57.9%,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最高达71%

转移性净收入增长较快。随着国家对农村支付转移力度的逐年增加,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基本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转移性净收入得到较快增长。农民人均转移性净收入为479元,增加48元,增长11%,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9.4%

财产性净收入增幅较大。随着深化农村改革步伐加快,受土地流转、用于城市建设的集体土地市场化等政策影响,造成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凸显,农民用于出租、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等费用明显上升,推动财产性净收入快速增长,人均财产性净收入为69元,同比增加33元,增长89.1%,对可支配贡献率为7.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云南省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41元,同比增长11.4%,我州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00元,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

在全省16个地州中,农村居民可人均支配收入及增幅排位居前。与全省16个地州市对比,我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次于昆明、玉溪、版纳、曲靖四个地州市,排名第五位,收入增幅排名仅次于版纳、怒江,排名全省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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