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委员们提出的提案交由州政府系统承办的有115件。州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办理,已全部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实现了“3个100%”:即办复率达100%、委员对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各承办单位面商率达100%。
从办理情况来看,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9件,占承办总数的25.21%;正在解决或己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70件,占承办总数的60.86%;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16件,已实事求是地向委员作出解释说明,占承办总数的13.91%。
实践证明,政协委员提案的有效办理惠民利民,对改善民生意义重大。比如,张明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医保门诊费可以用于预防接种的提案》。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凡在我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预防接种的费用均可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支出。之前,由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属于我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等种种原因,预防接种的费用仍不能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支出。2013年,经过多方努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州主管部门提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并通过了审核、公示,目前,此项工作已得到了落实。
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州政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通过采取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有效方式,确保了提案办理任务的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提案办理程序,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提案,真正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办理后的回访工作,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确保委员反映的问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跟踪问效和考评机制,狠抓办复后的跟踪督办力度,针对正在解决的和需要继续落实的提案进行跟踪督办,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
此外,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充分了解委员所提的真实意图和办理要求,积极采取主动上门、面对面的协商沟通,听取委员对办理过程的意见,解答委员的问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办理面商答复中听取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评价,各承办单位面商率达100%。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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