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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再提高

浏览量:2674   作者:刘芬莫所连  日期:2014/1/7

    对于打算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来说,近期有利好消息传来:从今年11日起,我州再次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贷款额度由现行的双职工30万元、单职工15万元,提高至双职工40万元、单职工20万元,贷款期限维持20年。这是记者日前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我州缘何再次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呢?此举旨在使职工更多地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政策优惠,满足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需要。随着需求的扩大,我州近几年的房价不断攀升。与此同时,住房贷款的利率也几次上浮,增加了借款人的利息负担。为了加大解决、改善干部职工居住条件资金支持力度,结合当前的市场房价形势,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分析资金存量及干部职工还贷能力,报经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研究决定,自201411起,将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现行的双职工30万元、单职工15万元,提高至双职工40万元、单职工20万元,贷款期限维持20年。

    多年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服务广大干部职工为重心,切实以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为工作重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精神,积极探索规范化、人性化的公积金管理办法,不断出台利民、惠民的公积金管理新政策。

    据了解,自实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制度以来,我州多次调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这不仅进一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家庭自住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同时能够有效降低职工的购房融资成本,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这对于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购房贷款需求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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