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决定,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现村民小组党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活动场所议事。
从2014年起,全州每年建设村民小组党组织活动室200个,五年共建设1000个,建设资金按每个活动室州级财政补助5万元,县市财政补助5万元,乡镇、村组、挂钩单位自筹5万元的方式筹集,州财政共补助资金5000万元,以全面实现村民小组党组织活动室建设全覆盖。同时,从2014年起,对全州每个村民小组党支部每年安排活动经费1500元,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每人每月工作补贴100元。
为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要求,州、县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验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把每年需开展的具体工作任务数分配到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科学规划建设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结合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精心设计施工图纸,使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做到既符合标准又体现地方民族特色,达到布局合理、美观适用;强化督促检查,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整合力量,加强资金监管,为村民小组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供经费支持。
通过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将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务工作基础,促进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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