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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做好推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推广“丘北经验”作为破解当前我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难题的治本之策,作为关注民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建设,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真正把此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制定工作目标任务,特别是乡(镇)一级要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公、有经费保障”。
二是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格局。
三是进一步提高“四支队伍”的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四支队伍”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作用,全面落实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四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联合执法工作力度,积极构建长效联动工作机制,使整治工作形成常态化,通过常抓不懈地整治和查处农村地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是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整合乡镇安监站、运输管理所、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力量,依靠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将本辖区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纳入“户籍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六是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级、各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落实,广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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