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和州住建局近日联合下达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3569万元,全力做好我州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据了解,各县市获得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分别为:芒市843.5万元,梁河县50万元,盈江县1595万元,陇川县560万元,瑞丽市342.5万元,畹町经济开发区178万元。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推进城市棚户区的改造具有重大意义:
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城市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城市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棚户区改造,既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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