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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德宏州提高高龄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标准

浏览量:2986   作者:  日期:2013/11/25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措施,促进我州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提高对我州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长寿标准:从201411日起对我州年满80-99周岁高龄老人的高龄保健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对年满100周岁高龄老人的长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文章来源: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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