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随着德宏州“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在芒市风平镇党委政府的高度关心与支持下,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筹建,以大队派驻帕底村委会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为契机,2013年11月,芒市乡镇农村第一个以村民自管自治为主体的民间社团形式的“农民交通安全之家”—“帕底村民交通安全理事会”挂牌成立。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协调指导工作,并代表交警部门向帕底所属8个村民小组的全体村民群众作出具体的承诺:一是帮助指导建立健全完善“人车”台账;二是积极主动参与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及时向村民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随时向广大村民提供各种学习材料;三是帮助村民完善车检及驾驶证审验,配合帮助村民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案件;四是提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五是协助指导理事会管理好内部事务。
目前,理事会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各项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接待村民来访,以及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善后协调处理等工作已在有序进行中。我州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健全完善农村村民交通安全理事会的职能,不断扩大农村“村民交通安全自治”模式的影响和效果,并将逐步在全州进行推广。
文章来源: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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