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部分)后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展的又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是由国家统一组织,以县域为基础调查单元,由专业部门采用现代信息手段集中调查统计的方式,对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认定和登记,掌握可移动文物现状等基本信息,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普查对象针对国有文物(含国有企业收藏),不包括私人收藏的文物、非国有企业收藏的文物,社会团体、非国有文物单位收藏、民办博物馆、非文物部门管理的寺庙文物,原则上不纳入普查范围。普查的文物包括:1949年(含1949年)以前,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重要古籍、文献资料、手稿等,反映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有关的代表性实物;1949年后,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及《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重要的实物资料、艺术品、民族民俗文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在这些文物种类中凡经过认定并按照规定建立文物藏品账目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等,可按原有账目文物登记内容直接填报;对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文物认定从宽掌握,对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文物认定从严掌握;所认定的文物要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或其中之一的价值。
据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王兴全介绍,此次普查工作不改变文物的现有权属和管理方式,工作目标旨在全面掌握我州可移动文物的数量、类型、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基本情况。开展此次普查,有利于健全我州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和文物保护体系,有利于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有利于增强我州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为促进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文化强州作出积极贡献。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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