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在中缅边交会期间举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业展销会的招展公告

浏览量:15829   作者:  日期:2013/11/5

由云南省商务厅、德宏州人民政府与缅甸联邦商务部边贸司共同举办的“中缅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从2001年开始,已在中国云南瑞丽市和缅甸掸邦木姐市轮流举办了12届。今年的第十三届中缅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将于12月上旬在瑞丽市姐告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推进德宏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业发展,德宏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决定在今年 “中缅边交会”期间举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业展销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展会目的

通过展会活动,向缅甸等南亚、东南亚国家推介我省优秀的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业产品,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搭建起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开展文化交流合作的新平台,推进我州桥头堡黄金口岸和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国际文化交流建设。

二、会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111——11 25

会展时间:2013126——8日,会期3天(其中126举行开幕式)。

会展地点:瑞丽市姐告国际会展中心。

  三、参展商品

(一)文化类

工艺品、艺术品、歌舞、乐器等展示

(二)体育类

体育器材、体育服装产品等

(三)新闻出版类

   出版物产品、印刷类产品、印刷设备等

  四、展位设置

会馆内设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展区,共有标准展位15个,展位规格:3×3,共计9平方米1个。

五、相关要求

(一)报名程序

向德宏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报名,由德宏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统一协调。

(二)参展范围

云南省内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相关企业或个人。

(三)参展要求

1. 参展企业或个人须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参展人员须自觉遵守中缅两国法律法规和边交会的各项纪律,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并自觉维护好中方参展企业和人员的对外形象。

2. 企业申请参展须如实提供当地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参展个人需提前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照片和联系电话。

3. 参展企业需提供参展商品清单。

4. 严禁在会展期间展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侵犯知识产权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展品中有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商品的,必须提前将知识产权权利或授权证明报组委会。

(四)展位确认

  1. 本次会展每个展位组委会收取展位费3000(含中缅文楣板制作费)。中方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安排。

  2. 参展企业申请展位的,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接受申请予以答复,并为获得确认的企业安排展位。

   3. 展位确认后,禁止转让、出租,否则组委会有权清理出场。不予承认已违规转让、出租的展位,一切后果由违规转让方承担。

  六、联系方式

  地址:德宏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芒市阿露窝罗路48号)

联系人:杨涛 杨柳   

电话(传真):0692-2112122

  手机:1860882173318387580306

 

文章来源:州文体局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芒市勇罕街3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692-12345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
邮箱:zwgkb522@163.com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170069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00002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