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防支队近年来针对部队地处边境的特殊情况,坚持一个“常”字、突出一个“要”字、强化一个“新”字,着力提升警示教育效能,时刻警示官兵“常在河边走,警醒不湿鞋”。
支队连续15年保持了无行政责任事故,连续5年无信访,先后被公安部消防局表彰为“勤政廉政先进集体”、被省纪委和省监察厅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连续5年被总队表彰为“勤政廉政先进集体”,塑造了边疆消防铁军的良好形象。
坚持一个“常”字,始终保持警示教育全覆盖。坚持警示教育常教育、常引导、常提醒,把警示教育作为塑造官兵“廉心”和抵御风险的有力抓手,实现警示教育“警钟长鸣、警示常悬”;拓展警示教育的途径,建立8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官兵深入警示教育基地听取服刑、在押人员现身说法、以案释纪;与州、县(市)纪委和信访局等单位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通报德宏违法违纪案件和信访热点、重点问题,拓展教育空间,丰富教育资源。
突出一个“要”字,切实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坚持警示教育在举案说法、析事明理上下功夫,把警示教育前移到一线、前移到全体官兵,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确保教育的实效性。
强化一个“新”字,力求警示教育招招鲜。加强廉政警示标识建设,全州部队每个单位均设置了专题反映廉政建设的橱窗或展板,建设廉政教育园地和廉政人文景观,营造了警示无处不在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警营活动,每年坚持利用“三八”妇女节和“八一”建军节组织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使家庭廉洁港湾更加稳固。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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