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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领导来芒市开展党群教育实践活动

浏览量:3916   作者:  日期:2013/10/18

肖卓一行了解石斛种植情况。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卓一行,近日深入芒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肖卓一行深入芒市镇拉怀村、大湾村、合鑫场小街走访慰问“四群”工作联系户,了解石斛种植及发展情况,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对检察工作、对省检察院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在走访慰问过程中,肖卓详细询问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在联系户腾二相家里,当他了解到腾二相家的铁皮石斛生长不理想,接受的技术指导标准不一导致在种植过程中无所适从后,当即联系云南红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恩红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王恩红带领技术人员现场查看后,对拉怀村群众开展了石斛种植技术培训,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对病虫害预防措施和通风性等问题作了专门指导。

    肖卓详细了解了省检察院协调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情况。他要求,不能失信于民,一定要保证省检察院协调项目的资金用于挂钩联系的村寨,加强对省检察院协调项目的跟踪、监督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为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检察机关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搞好新型毒品的禁防工作。选取民族文化传统保存较好的村寨作为试点,充分利用奘房、传统民族文化、村规民约等开展新型毒品的危害宣传和禁防工作。

    肖卓表示,在下一步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检察院将加大对挂钩联系点的帮扶力度,通过增加信息、专业培训、增加就业渠道,盘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措施,从根本上做好新型毒品禁防工作;积极协调、帮助有外出打工需求的群众联系打工企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让群众有所劳并远离毒品。

    (州检察院  供稿)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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