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约束监督权力,才能使权力只能为民所用。德宏州财政局始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行为。在廉政建设中,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在制度建设中坚持做到将注重约束性与提高激励性结合起来,将以人为本与法律至上结合起来,将长期坚持与改革创新结合起来,确保制定的制度在道义上公平、在道德上高尚、在内容上清楚、在目标上为民。一是修订完善制度,有章可依。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先后修订完善了《德宏州财政局职能》、《党员学习制度》、《重大事项向党员通报制度》、《德宏州财政局财务审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德宏州财政局车辆管理制度》等64项工作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二是严格执行制度,有章必依。要求财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要求别人做到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同时积极督促监督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真正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履行到位。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制度,违章必究。对财政干部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着力培养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四是突出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从今年起,在全局全面推行了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初步形成对单位、权力岗位、权力运行环节全面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网络,要求填制《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努力达到“权力规范运行、资金安全使用、干部健康成长、提高工作水平”的目标。
文章来源:德宏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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