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经济普查对象: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定于2013-2014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此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普查的对象为:德宏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州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从而为各级政府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信息服务;为各企、事业单位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提供发展依据;为广大民众正确了解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主做出就业、消费、投资等选择提供有效帮助。
从
请全州各类单位、企业和广大个体经营户大力支持配合普查员做好单位清查工作,同时根据经济普查填表要求,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健全统计台账等基础性工作,认真接受各级普查机构的普查业务培训,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类经济普查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被调查对象在经济普查中不得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行为,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经济普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国情国力调查。衷心希望全州各类单位、企业和广大个体经营户与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搞好此次经济普查,为我州的经济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德宏州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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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州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