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近日作出决定,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代表选举单位为联系点,为32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确定2—5名基层州人大代表作为联系对象,进一步加强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州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后,在州委的领导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的有力支持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要求,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参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州人大常委会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位确定2—5名基层州人大代表作为联系对象,每年常委会组成人员需通过调研、走访、信函、电话等方式,至少与州人大代表联系1至2次。
据悉,为如实了解联系州人大代表的情况,州人大常委会还编制了《德宏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情况手册》,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将每次联系代表的情况如实填写并送交州人大常委会。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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