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远程视频庭审工作顺利进行,刑一庭做足庭前准备工作,于开庭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审理方式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对外发出公告。13日上午8时30分,参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均已到达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做好各项开庭前准备工作,从视频中可清晰看见辩护人坐于盈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的辩护席。为确保法庭审理正常进行,技术人员再次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9时30分,离盈江县100多公里之外的审判长陈本启敲响了法槌,宣布本案开庭,盈江县人民法院执勤法警将被告人赵某某押解至审判庭被告席。
庭审活动正常进行,在庭审活动中,负责视频调试的技术部门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以防止庭审过程中出现视频不稳、音质效果差等意外情况发生。11时,庭审结束,书记员将宣读校对好的庭审笔录通过法院内网传给盈江县人民法院刑庭,刑庭工作人员将庭审笔录打印出来后交给执勤法警,执勤法警把笔录交由被告人、辩护人确认、签名。至此,庭审工作圆满完成。
由于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到各县市出差审理较多,刑二庭、刑三庭庭长和部分审判员旁听了该案审理。该案审理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通过视频审理方式,既省时省力、又节省办案经费,还免去了审判人员出差途中的劳累之苦,但视频审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审判人员与技术部门人员进行了交流沟通。
通过该案审理,刑一庭总结并积累了远程视频审理案件的工作经验,为开展好以后的远程视频审判工作奠定了基础。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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