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水办〔2018〕26号
段莉珠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河道保洁员,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落实河道保洁员。建立河道保洁员制度,负责协调解决粪便和污水直排、垃圾倒入河道、围河造田种菜等问题,保洁员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各级河湖长帮助解决的问题
根据德宏州总河长令(第1号)要求,“要落实好河湖库渠保洁员制度。各县市要建立健全河湖库渠日常管护的长效机制,重点河湖库渠要落实保洁员,并建立以县级为主的河道保洁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日常保洁管理,实现河湖库渠保洁管护工作常态化。”各县市高度重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及时制定方案、保障经费、落实人员,积极推进建立河湖库渠保洁工作机制。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州共落实河道保洁员399人(建档立卡人口175人),落实河道保洁员经费486.63万元。其中:梁河县落实保洁员66人(建档立卡人口7人),落实经费76.03万元;盈江县落实保洁员69人(建档立卡人口69人,经费预算方案正在报请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陇川县落实保洁员108人(建档立卡人口96人),落实经费311.1万元;瑞丽市聘请保洁员方案政府批复274名,已落实第一批保洁员149人(建档立卡人口11人),第二批125人正在落实,落实经费74.5万元;芒市落实保洁员7人(建档立卡人口3人),落实经费25万元。人员安设情况:河流341人,水库42人(大(一)型水库2人,大(二)型水库4人,中型水库2人,小(一)型水库20人,小(二)型水库14人,渠道16人。
二、关于落实各级河湖长职责,保证巡河次数,根据河道保洁员反馈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河检查,确实解决河道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州刚开始建立河湖长制河湖库渠保洁员体系,该项工作尚属探索起步阶段,相关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完善,河道保洁员履职尽责能力有待提升。根据德宏州总河长令(第1号)要求,“州级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2次,县市级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6次,乡镇(街道、农场)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要做到巡河常态化。”目前全州四级共设置2447名河湖长,其中:州级18名,县市级303名,乡镇级882名,村级1244名。在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带领下,2018年全州共开展巡河12452次,其中:州级河湖长13次,县市级河湖长1137次,乡镇级河湖长4302,村级河湖长7000次。各级河湖长落实巡河责任,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
针对目前河湖库渠存在问题,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河湖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体目标,以及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等六大主要任务,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全力实施“德宏清水行动”,成效明显。一是在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方面。由各级河湖长牵头组织,发动6.82万干部群众开展河道保洁清理。上半年,已投入整治资金277.6万元,清理河道1193.18公里,整治面积140.6万平方米,清理垃圾3372.85吨;拆除违规建筑1998平方米,整治非法种植683.34万平方米,河道两岸生态修复35.04万平方米,整治非法网箱养鱼、捕鱼26起。实现“水更清了”的目标。二是在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方面。强化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项目,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管网建设,着力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从严审批新扩建项目,禁止审批总量超标的建设项目,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前已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8月底前将完成禁养区内9个养殖场所关闭或搬迁工作。三是在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行动方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对新、改、扩建入河排污口逐步实行论证审批制度,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将规模以上企业入河湖排污口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建立了德宏州入河排污口登记台账。经排查,全州共有23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经环保部门监测企业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四是在开展“剿灭”黑臭水体行动方面。经排查,德宏州主要城市无黑臭水体。五是在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行动方面。强化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采砂点64处,清运砂石34.45万立方米,生态恢复河道滩涂及沿江农田2800余亩。六是在开展水源地综合保护行动方面。严格落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德宏州水资源保护规划》、《德宏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据州环保局监测数据统计,2018年1—6月,全州5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为III类以上。七是在开展水资源双控行动方面。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水资源消耗,提高用水效率。制定“十三五”水资源双控行动方案,预计到2018年底,全州年用水总量控制在7.7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30%和25%,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显著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总投资3374万元的9个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已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8万亩。八是在开展乡村“七改三清”行动方面。查处“两违”建筑113.9万平方米,44个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1748个自然村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19个乡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覆盖,37个乡镇实现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农村垃圾收费制度和保洁制度实现全覆盖。九是在开展水域岸线保护行动方面。目前已开展了大盈江河道岸线划界确权省级试点工作;各县市已编制完成河道采砂规划,符合河砂开采要求的河段,均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出让资源,并按规定编制环评等专项报告,严格规范河道采砂行政许可程序。十是在开展地下水清理整治行动方面。完成德宏辖区范围内9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开展芒市城区地下水监测点试点建设,已通过省级验收;目前全州无地下水超采区。十一是在开展水生态修复行动方面。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了芒市黑鱼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陇川县陇把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一系列生态修复工程,全州湿地面积达到2.21万公顷(人工湿地0.69万公顷,自然湿地1.52万公顷)。积极推进全州水电站生态流量在线监控工作,制定《德宏州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德宏州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监控系统实施方案》。十二是在开展河湖联合执法行动方面。为深入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整合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责任,增强执法效果,出台《德宏州2018年河道采砂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今年6月,州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大盈江河道采砂“铁拳”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根据巡河情况掌握河道存在问题,制定好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完善“一河一策”方案编制
2017年州政府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签订委托书,合作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研究,及时开展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因河因库施策,制定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突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全州已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339个,其中:州级18个,县市级184个,乡镇级137个。为加强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感谢段莉珠委员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州的相关要求,在省河长办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使河湖长制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联系人:杨恩剑
德宏州水利局
2018年8月28日
文章来源:州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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