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能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的关心、支持和厚爱。
您在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提案《关于请求对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的帮助的建议》(第103号)已收悉。自接到提案后,州公安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做好各项复函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经费源头支持保障
2019年1月1日,德宏州边境管理支队举行了集体换装暨挂牌仪式。根据《国家移民管理体制和公安边防部队改革方案》(中办发66号)要求,边境管理支队的领导管理体制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由云南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云南省边境管理总队)垂直领导管理,涉及公安业务工作继续由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导管理。目前,支队所属30个边境派出所由支队垂直领导,接受县(市)公安机关业务指导管理。其经费保障模式为国家移民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经费开支纳入中央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边境派出所公安业务经费仍按2016年《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安边防派出所等单位公安业务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关于“安居工程”政策
公务员集资建房,一方面会引发公众不满,另一方面也容易让国家调控效果打了折扣,使普通百姓的住房境况更为恶化。在目前住房问题引发诸多民怨的背景下,倘若政府层面再让公务员在住房上独享优惠政策,还极可能导致公务员与普通公众关系产生断裂。
因此建议边境管理部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努力争取当地“公租房”政策用于保障民警住房需求,并按照单位公寓住房规定予以分配管理。
三、关于“教育惠警”政策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6〕49号)以及《芒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城区小学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芒市城区适龄儿童已经全部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的划分遵循的原则是:根据学校布局和容量、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以道路、河流等易于区分的标志为分界线,划定各小学相对固定的招生片区,实现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为适应芒市城区人口数量和分布变化,以及新增学校布局和数量,2018年5月,通过调查、论证、听证、审查、修改等程序,对城区各小学执行多年的招生片区进行了调整,满足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的需要。现有招生片区的划定将会保持一段时期的稳定,当人口数量、分布以及有新的学校建成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才能按上述程序对招生片区进行调整。
建议边境管理部门积极与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保障民警子女的入学需求。
四、关于“优先保障”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此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防交通条例》《总后勤部、铁道部关于军人乘车购买团体、零星客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条文,也都明确规定了军人在出行过程中享有的优先权利。可以说,“军人依法优先”,于法有据,是合法权益。而截至目前,警察群体的优先权利暂时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因此我们也希望今后的立法能够尽早实现全体人民警察的这一愿望,也能让“警察依法优先”尽快惠及全警。
感谢您对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的理解、关心、支持和厚爱,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文章来源:州红十字会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