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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5806   作者:  日期:2020/10/12

尊敬的释圆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曩宋乡曩宋村安置一套健身器材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教体部门坚持把人民作为发展体育事业的主体,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加大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在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配套其他财政资金的办法,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购买健身路径等体育器材,全面鼓励和支持群众能够在居住地身边开展健身活动。

最近两年来根据《云南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全州体彩资金的使用重点调整到了社会足球场地的建设上,特别是今年,全州要完成新建55块足球场的任务,资金压力巨大,你们提出的在曩宋乡曩宋村安置一套健身器材的建议涉及到的资金州级暂时无法解决,且省级项目资金由于受疫情和省两会延期的影响至今尚未明朗,经研究拟将健身器材的购买列入2021年工作计划,预计在2021年6月左右予以解决,以保障曩宋村村民健身锻炼的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恳请今后多关注我局的工作,多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日


文章来源: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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