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州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对德宏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7320   作者:李林  日期:2018/8/1

彭双燕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确保项目落地首先应解决土地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州国土资源局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已充分考虑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就你反映的项目用地指标问题,建议芒市工业园区编制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分年度、分期、分批实施),避免浪费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当年实施的项目,在芒市用地指标不能调整安排的,州国土资源局可使用州级预留用地指标解决一部分,确实不能满足当年用地需求的,州国土资源局将报请省国土资源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解决。同时,还可以利用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节余指标解决先期用地保障问题。(芒市编制的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可预先流转50%的指标用于项目建设)。 

二、我州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严格按照《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细则(2017年修定)》要求审查报批。近年来,州国土资源局多次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用地报件资料清单,其中:单独选址项目材料由16项减至14项,城市(镇)批次用地材料由11项减至8项,实施方案材料由12项减至10项。用地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实行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瑞丽试验区实行直报省。按照“审批时间再压缩一半”的目标,2018年初,州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会审工作的通知》,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再次改进优化,切实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

三、要确保项目顺利落地,首先项目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有关法规。项目建设用地前期工作滞后、未能严格按照审批要求提交报件资料是导致反复审批、审批慢的主要原因,项目用地组卷是建设用地报批的关键。由于对规划的前瞻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实施性认识不足,建设项目执行规划的随意性大,有的项目用地选址占用坝区耕地或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的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规模超过有关土地使用标准;有的项目用地报件因把关不严、不负责任,造成错漏较多,退件率居高不下。同时,有的地方明知存在问题还回避不报甚至试图闯关,影响报件审查工作;极少数地方还存在弄虚作假,刻意隐瞒违法用地、耕地占补平衡等承诺事项,不落实社保资金,办事拖拉、推诿、履职不到位等现象。此外,耕地占补平衡难度大,用地报批还面临如何实施占补平衡与报批用地的压力和难题。建议项目业主认真按照“报件资料清单”的要求,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报件资料,提高用地报件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国土资源局将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争取,将瑞丽试验区“一核两翼”涉及芒市的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纳入直报省级审批,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州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用地报批效率,全力做好全州各项事业发展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感谢彭代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0日        

文章来源:州国土局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芒市勇罕街3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692-12345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
邮箱:zwgkb522@163.com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170069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00002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