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江艳代表:
您提出的“增加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已交由我委办理,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落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德宏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
您提出了“增加乡村医生政府补贴,每月达1500余元”和“为乡村医生缴纳养老保险金”两个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乡村医生的关注和关心!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努力解决乡村医生工资待遇的问题。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乡村医生政府补贴,每月达1500余元”建议的答复
乡村医生补助待遇问题一直是州卫计委关注的基层卫生工作之一;近年来我们结合基层医改要求,认真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全力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补助。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人均55元,尽量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0%以上的工作任务安排给乡村医生, 并按考核完成的工作量核拨相应的服务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合理进行资金分配后,按程序发放到每名村医手中。
二是落实基本药物补助。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补助。
三是提高乡医基本医疗收入。一方面,全面实施加强镇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卫生室基础建设,配齐诊疗设备;另一方面,定期组织村医进行适宜技术等培训,提高村级诊疗服务质量。
四是对在岗乡村医生发放村医补助。由省、州、县政府对在岗乡村医生按600元/月标准发放在岗村医补助。
五是对离岗乡村医生发放退岗补助。按照《德宏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要求,对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村医按工龄年限600元/年的标准发放退岗补助。
目前全州有955名在岗乡村医生,人均收入3187元/月,其中政府补助600—7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540元/月,基本药物补助307元/月,医疗收入640元/月,其他收入(防艾、疟疾等项目)80元/月。近年来,我州乡村医生政府补助一直为600元(瑞丽市700元),其中:省级300元、州级100元、县级200—300元,但由于各级财政困难,目前暂不能将政府补助提高至1500元。下一步州卫计委将继续关注乡村医生待遇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努力提高村医补助待遇。
二、关于“为乡村医生缴纳养老保险金”建议的答复
我州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医有838人,占87.75%(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67人,占59.37%;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71人,占28.38%),未参保117人,占12.25%。
目前,国家和省暂未明确乡村医生要如何缴纳养老保险金,村医养老保障问题不仅是我州存在问题,也是全省问题,自2014年以来,州卫计委多次向省卫计委和州委政府请示汇报,与人社部门多次沟通协调村医缴纳养老保险问题,但由于政策原因,目前我州在岗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不顺利,主要原因如下:州市政府没有制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障政策的权利,而省级政府暂未出台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障政策,之前我州虽然有28.38%的村医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由于没有政策支持,后来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人社部门叫停,前期所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作封存处理。
我们深知在岗乡村医生如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就不能真正解决养老问题,下一步州卫计委将继续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待省级出台政策后确保我州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时也将进一步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大对村医助缴养老保险金的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文章来源:州卫计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