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肖俊、岳福元、董忠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为乡村医生建立补助稳定增长,拓宽个人发展空间长效机制,激励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更好服务健康德宏建设的提案”已交由我委办理,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并安排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落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德宏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
你们对我州乡村医生工作、生活状况进行深入调查,深知乡村医生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并提出两个好的建议:一是“建议从州级层面为全州乡村医生建立补助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提高乡村医生补助待遇”,二是“建议在事业干部招考中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定期定向从具备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中招录事业干部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以此激励乡村医生积极考取相关职业资格,提高服务能力,同时为乡村医生个人发展拓宽空间,稳定队伍,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农村群众”,你们的建议非常切合我州乡村医生实际情况,我们将认真采纳你们的建议,努力解决乡村医生发展的问题。现对你们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从州级层面建立村医补助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提高乡村医生补助待遇”的答复
乡村医生补助待遇问题一直是州卫健委关注的基层卫生工作之一;近年来我们结合基层医改要求,认真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全力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补助。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人均55元,尽量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0%以上的工作任务安排给乡村医生, 并按考核完成的工作量核拨相应的服务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合理进行资金分配后,按程序发放到每名村医手中。
二是落实基本药物补助。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补助。
三是提高乡医基本医疗收入。一方面,全面实施加强镇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卫生室基础建设,配齐诊疗设备;另一方面,定期组织村医进行适宜技术等培训,提高村级诊疗服务质量。
四是对在岗乡村医生发放村医补助。由省、州、县政府对在岗乡村医生按600元/月标准发放在岗村医补助。
五是对离岗乡村医生发放退岗补助。按照《德宏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要求,对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村医按工龄年限600元/年的标准发放退岗补助。
目前全州有955名在岗乡村医生,人均收入3187元/月,其中政府补助600—700元(省级300元、州级100元、县级200—3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540元/月,基本药物补助307元/月,医疗收入640元/月,其他收入(防艾、疟疾等项目)80元/月。由于我州财政困难,近年来州级补助仍为100元,下一步州卫计委将继续关注乡村医生待遇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努力提高村医待遇。
二、关于建议“在事业干部招考中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定期定向从具备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中招录事业干部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答复
事业岗位招考工作主要由人社部门组织开展,收到你们的提案后,我委及时与州人社部门对接,在事业岗位招考中设置一定比例岗位给乡村医生参加考试(类似于村官考入公务员),须走以下程序并满足相关条件:一是招录岗位所在基层医疗机构要有空编,同时县级编办同意用编或增编;二是招录岗位须设置相应的学历、专业、资质、年龄等条件,报县级人社部门走相关程序并通过审核;三是满足以上条件,由县级卫计部门牵头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再由县级人民政府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后,最后由州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公开招录工作。
下一步州卫计委将持续关注基层卫生工作,并致力解决好乡村医生补助待遇问题。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文章来源:州卫计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