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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民复〔2019〕20号 对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29648   作者:  日期:2019/12/9

德宏州民政局对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凤英代表:

您好!

提出的“关于减轻基层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负担,增强服务能力”的建议,已交州民政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减轻社区行政负担,切实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于20188月,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18〕47号),我州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落实基层工作减负有了政策依据。201810月,州民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下一步对基层工作减负做了再研究再部署,安排专人于11月份对51个乡镇(街道)督查。经核实,村(居)民委员会除了悬挂有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等牌子外,确实还悬挂着其他牌子,如:青年民兵之家、综合服务中心或为人民服务站等类似交通安全服务站、妇女工作服务站、综治维稳工作站、消防安全委员、退伍军人服务站等等,都是悬挂于办公室门口,最多的有33块(含没有挂在墙上的)。村(居)委会工作为政府部门的最基层,“挂牌”原是为了细化责任,理清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方向,但无形中也加大了村(居)委会的工作量。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州民政局于20191月将核实情况上报云南省民政厅、州委和州人民政府。222日州委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德发2019〕6号)文件,按照省级制定的县市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厘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制定相应的村(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之外的其他事项要求。于42日州委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合力推进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州民政局拟定于今年67月间再次对涉及民政基础政权业务全面开展调研。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建议州委州政府级层面出台相关文件,全面清理各类“牌子”,对只挂牌不做多少具体工作、无人员经费保障的一律摘除,建立“挂牌”准入制度,规范村委会职能设置,大力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加大工作经费投入等增强服务功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感谢您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德宏州民政局

                          201974

文章来源: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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