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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宏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州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5.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州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市)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是与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会同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德宏州行政区划图。
三是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德宏州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15.德宏州社会福利院。
德宏州社会福利院于1998年正式开工建设,2006年2月建成投入使用。是以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弃婴收养,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等相关社会服务的一家事业单位。
16.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
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负责遗体火化,提供遗体冷藏、整容化妆、悼念服务、骨灰寄存、殡葬礼仪服务及丧葬用品等系列化服务。负责为治丧家属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科级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区划地名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⒈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与州民政局机关合署办公,未独立核算及编制预算);
⒉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与州民政局机关合署办公,未独立核算及编制预算);
3.德宏州社会福利院;
4.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精准实施基本民生保障。一是全面落实救助政策,继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持续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工作制度。总结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全州推广。二是继续推广使用好“一部手机办低保”和“政府救助平台”,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截至三是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8597人859.70万元,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关爱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四是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工作,2024年以来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6.67万人次1529.02万元。
2.强力推进基本社会服务。一是落实落细《德宏州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服务工作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19条具体措施扎实推进4项重点工作,目前全州共有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人员6584人(留守儿童4869人,留守老人1715人)。2024年以来通过开展温暖送到家、爱心义诊义剪、入户陪伴、政策宣讲、“把爱带回家、暖童心护成长”、“真情暖童心、相伴护成长”等活动,服务“一老一小”对象1.43万人次,链接资金4.88万元为困境儿童发放暖心礼包。二是严格落实《德宏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持续推进2019—2023年147个项目建设和补助资金拨付,完成115个、在建32个、建设资金已拨付8327.86万元,拨付率为65.6%。下达2024年建设补助资金1386.00万元,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个、农村养老互助站5个、老年活动室3个及400户适老化改造共11个项目。按照州委“紧盯助餐抓养老”要求,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全州5个社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6个专项治理行动,计划建设的6个乡镇公墓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兑付殡葬惠民奖励1108.50万元、困难群众火化补助44.60万元。四是持续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5个公园式婚姻登记点投入使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成效明显,持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救助安置规范有序。
3.积极拓展基层社会治理。一是按照“六同步”“两纳入”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州社会组织共有实体党支部20个、功能型党支部69个;统筹好社会组织发展和安全,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资格审查;持续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全州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投入资金1008.16万元。当前,全州共有社会组织688个,排查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3个。二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完成6个慈善组织、1个基金会年检,培育慈善组织5个,组织开展“9·5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共筹集慈善款物50余万元,销售福利彩票1.87亿元,筹集公益金约6012.00万元。三是编制德宏州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及分布图,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采集地名信息1050条,更新地名信息650条。“梁盈线”界桩公园建设和盈江县支那乡更名工作稳步推进。
4.抓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全州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加强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扎实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筑牢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安全“堤坝”。
5.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纲”和“魂”,不断夯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理论基础。落实“第一议题”1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聚焦服务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制定《德宏州民政局2024年“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干德宏”工作目标计划》,推动各领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聚焦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党纪学习教育,民政系统干部有党性、有爱心、有奉献、有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落实”效率明显提升。
6.殡葬服务情况,认真开展殡葬服务评价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殡仪服务“七个体现”和殡仪服务“二十个不准”情况,切实规范遗体和骨灰处置工作,修改完善殡仪馆殡葬服务流程,调整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情况。
7.以儿童为中心,优化整合资源配置。结合福利院实际情况,围绕“养、治、教、康、社”五位一体的服务模式,调整优化内设机构部门,新增教育社工部、医疗康复和养育照护部,实现资源高效配置,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院内儿童及其他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精细的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儿童生活区域进行优化整合,满足儿童日常生活、学习和娱乐需要,为儿童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购置新公务用车,优化院内车辆管理,更好服务院内儿童日常就医、上学。截至12月,全院集中养育儿童62人,身体健康54,残疾儿童8人(占1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人,孤(弃)儿30人。
8.做好弃婴孤儿入院接收及残疾儿童分类集中养育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联动单位送入弃婴、弃儿接收安置工作,符合接受条件并且手续齐全的,及时办理入院,2024年新增入院儿童2名;根据《云南省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分类集中养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移送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至大理州儿童福利院,为残疾儿童提供更加专业的康复治疗;根据《云南省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完成院内4名成年重度残疾服务对象转特困集中供养。
9.扎实开展弃婴、孤儿送养及成年儿童离院安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弃婴弃儿收送养工作,认真筛选符合送养儿童,向芒市民政局报送可送养儿童2人,为儿童顺利回归家庭奠定有力基础;学习研究国家安置帮扶政策,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为院内儿童就业安置提供保障,对成年离院的儿童给予帮助和支持,2024年成年离院儿童共5人。
10.认真做好院内儿童医疗保健、养育照护工作。严格医疗制度,认真做好院内儿童医疗、保健、预防工作,加强对儿童健康状况的日常监测,特别是针对重大传染病的早期症状进行预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2024年完成 4次医务常识及应急处置培训和儿童照顾者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累计192人次,送院外就医治疗21人次,院外预防接种26人次,核酸抗原筛查2544人次,院外健康体检58人次。
11.多渠道抓牢儿童关爱保护。认真开展儿童心理健康行动,不断升级完善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建立71名儿童的心理服务档案,今年1-12月共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12次,个案辅导8次,总计服务人次239人;设立儿童阅览室、自习室,由专业教师负责儿童的教育工作,积极与校方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儿童在校学习情况;结合传统民族节日和福利院实际,开展儿童关心关爱活动,组织儿童开展“春节”、“中秋”等传统节假日主题活动和夏令营、冬令营等系列活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儿童开展12次生活技能培训;组织院内儿童开展以“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六一儿童节活动;做好州民政局和州妇联到我院开展“福彩伴童行 公益暖童心”走进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活动保障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12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114,310.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216,857.65元,政府性基金2,21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387,453.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652,982.87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较上年减少1,010,000.00元,去年经费包含数字民政项目,金额较大,2025年福彩公益金项目减少;殡葬领域减轻群众负担,收费项目减少和下降,单位资金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26,857.65元,其中:本年收入14,426,857.6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16,857.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1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8,749.07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较上年减少1,010,000.00元,去年经费包含数字民政项目,金额较大,2025年福彩公益金项目减少;殡葬领域减轻群众负担,收费项目减少和下降,单位资金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14,310.6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426,857.65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8,757.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8,150.93元,增加20.13%,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基本支出增加;殡仪馆自有资金大幅减少,无法保障正常运行,财政增加投入。项目支出3,698,1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96,900.00元,减少38.31%,主要原因:2025年福彩公益金项目减少;财政增加对基本支出的保障相应的运转成本减少,本年度编外人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17个科目:
(一)功能科目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776,748.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二)功能科目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94,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民政管理事务的开支;
(三)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8,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四)功能科目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2,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五)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2,742.72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功能科目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7,631.75元,主要用于保障州民政局殡仪馆职业年金缴费补助;
(七)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532.00元,反映按规定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八)功能科目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支出26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费支出及德宏州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康复费等救助及孤儿日常工作运作支出;
(九)功能科目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1,783,208.00元,用于州民政局殡仪馆在职职工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
(十)功能科目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234,462.00元,主要用于州社会福利院在职及聘用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十一)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67.97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十二)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2,025.53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十三)功能科目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48,266.19元,用于缴纳部门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及生育保险;
(十四)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9,731.56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五)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855.45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大额医疗补助单位部分及生育保险;
(十六)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2,786.48元,主要用于保障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功能科目2296002-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州级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一)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0,087,248.00元,主要用于州级配套城市低保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孤儿等特困儿童救助补助资金、城乡特困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临时救助补助资金等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开支。
(二)转移性支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其他支出7,450,000.00元,主要用于州级福彩公益金对下级政府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主要为下达各县市州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7,603.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485.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4,666.78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7,451.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745.00元,较上年减少35,195.00元,下降25.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本单位历来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500.00元,较上年减少1,440.00元,下降8.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8次,共计接待228人次。
减少原因:单位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7,245.00元,较上年减少33,755.00元,下降38.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245.00元,较上年减少33,755.00元,下降38.6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减少原因:单位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州级配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年度(2025年)目标规范城乡低保政策规范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每月发放全州城市低保对象3163人,特困救助对象人数2213人,临时救助对象人数>=12059人,农村低保对象人数45135人,准时按标准发放。
(二)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下)专项资金。预算年度(2025年)目标进一步发挥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金效益,扎实推进全州养老、殡葬服务及社会公益类等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通过建设居家养老互助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失能护理,短期托养,心理慰藉,老年人帮扶等服务。支持农村建设老年活动室(中心)及附属工程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活动、交流,互助场所,不断提高老年获得感和幸福感。支持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不断健全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决定在全州5个县市全面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新一轮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落实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等现有政策基础上,为有需要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提供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恢复正常生活、实现自我发展。农村居家养老互助站建设2个,老年人活动室建设补助数量13个,社区养老智慧平台>=5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附属设施建设1个,改善民政领域养老、殡葬基础设施条件,社会救助更精准,民政基本社会服务得到提升。是服务对象满意率达8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216.00元,减少6.82%,主要原因:公务交通补贴因工资调整有所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报刊杂志费、车辆保险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宏州民政局资产总额16,241,327.56元,其中,流动资产1,027,985.79元,固定资产13,219,005.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9,800.00元,无形资产1,744,536.0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26,168.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84,644.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8,224.4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800,002.0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31400111
[附件: 德宏州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31709385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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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