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健康德宏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NO.1)和《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州级健康企业申报和现场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NO.17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估程序,德宏州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县市推荐的州级健康企业的申请资料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并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经审查评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瑞丽供电局、德宏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瑞丽分公司、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罕糖厂、陇川县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达大酒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陇川分公司、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芒市护康医院有限公司、大唐芒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龙江糖厂、盈江县允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盈江昆钢榕全水泥有限公司12家单位达到州级健康企业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专家组审查及评估意见均为“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告。
希望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瑞丽供电局、德宏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瑞丽分公司、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罕糖厂、陇川县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达大酒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陇川分公司、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芒市护康医院有限公司、大唐芒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龙江糖厂、盈江县允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盈江昆钢榕全水泥有限公司12家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自觉践行健康行动,主动加强健康管理,大力传播健康理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健康德宏行动做出积极贡献。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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