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德宏州中医药管理局、德宏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德宏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2.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德宏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对州内药品价格政策和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行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推进德宏州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指导德宏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德宏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执行好省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州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德宏州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德宏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宏州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全州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重大决策部署,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全面开展健康扶贫挂牌督战。一是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对标对表,将中央、省、州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按照各级督战要求,德宏州卫健委5个挂牌督战小分队实际开展8轮挂牌督战。二是做好重要监测数据、挂牌督战发现问题和平时发现问题为依据,及时通报健康扶贫主要监测数据情况,并对监测数据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落实。三是强化宣传培训。覆盖卫健部门党员干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健康扶贫工作人员和部分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四是落实达标建设。对照《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制定下发《德宏州卫健委关于开展基本医疗有保障县乡村医疗机构达标验收的通知》,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验收,全州5个县市的5所县级人民医院、48所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服务中心均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303个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均达到贫困村退出卫生室基本标准。五是聚焦重点,全面巩固健康扶贫工作成效。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报销比例90.42%,自付9.58%;36种大病专项救治率达99.97%;家庭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签履约率99.34%。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应对迅速,为疫情防控赢得时间和先机。1月22日全州疫情防控会议召开,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并出台我州防控方案,1月23日全州进入防控态势,防控工作全面推开。卫健系统根据疫情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和目标,得到党委政府的认可,并在各项防控措施中得到体现,取得了实效。卫生健康部门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到“五个第一”:第一时间报告疫情,第一时间投入工作一线,第一时间研判疫情,第一时间制定方案,第一时间组建应急队伍,为打好疫情防控战做准备。二是精准决策,把握防控主动权。做到发生疫情迅速处置。1月23日、9月12日、11月9日疫情不断发生,卫生健康部门始终做到“五个迅速”:迅速转运隔离,迅速开展流调,迅速开展核酸检测,迅速开展医疗处置,迅速开展监督指导,疫情一次次得到迅速有效的控制。发生在瑞丽市的输入疫情3天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以瑞丽实战经验总结形成了《德宏州区域性全员新冠核酸检测工作方案》,为今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专业技术指南。全州疫情防控工作从加强监测,快速识别管控发热病人入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病人管理;对重点人群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监测,降低传染风险。以大数据为指引,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排查全覆盖;加强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管控,严防疫情输入。同时开展全力救治,州级成立17人的州级专家组,组建涵盖多专业125名救治专家库,10名巡回医疗专家组。对7例确诊患者实施集中管理和隔离治疗,确保了无危重病例,无死亡病例,院内零感染,全部治愈。对境外输入的2例无症状感染者派出州级专家组赴瑞丽市指导病人救治工作,多次召开省、州、市专家会商会,对病人病情、用药、疗效等研判会商,提出对策,目前患者病情平稳。三是加强队伍配备和培训演练。做到“三个强化”:强化队伍配备。按照流调、采样、流调+采样、实验室检测、消杀等进行角色分工,持续优化和夯实队伍建设。强化全员培训。继续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员培训力度,全州各县市共培训13518人。全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人民好医生”客户端做全员反复培训,全州共培训医务人员21545人次,培训量占比全省靠前。强化应急演练。开展应对新冠肺炎队伍演练及边民涌入、区域性全员核酸检测、方舱医院启用应急演练37余次,全面提升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
3.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工程。一是强力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州委、州人民政府于4月28日召开启动大会,持续改变理念,推进服务模式重构和再造。全州5个县市人民医院全部通过了达标验收。推进五县市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等级复评工作。二是继续推进“五大中心”建设,盈江、陇川、芒市、瑞丽4个县市人民医院胸痛中心获得国家级认证,梁河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通过省级验收;瑞丽、盈江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其他3个县市医院已完成省级验收;瑞丽市人民医院创伤中心通过省级验收,盈江县人民医院完成验收。州人民医院及5个县市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两个中心通过验收。三是“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有效开展,全州基层医疗机构有13所达到省级甲级基本标准,1所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加强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和慢性病管理中心创建工作,提升基层院前急救能力。落实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做好孕产妇和婴儿追踪监管,强化责任监督。截止2020年11月30日,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婴儿死亡率为4.64‰。四是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及州级财政支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共358万元,其中投入100万元,用于强化州中医医院“治未病”诊疗中心建设,投入200万元用于支持盈江县中医医院贫困地区县级中医医院医共体建设,投入50万元用于扶持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投入8万元用于骨干人才培养和西学中人才培养。争取州级财政50万元用于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4.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项目复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6个中央预算内项目和5个政府专债项目正在加紧施工,新开工建设盈江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等4个项目,5个2020年新增中央预算内建设项目、3个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大部分项目已于9月开工。截至11月底,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309万元,比2019年同期的16885万元增加43424万元,增长257.18%,比2019年全年20274万元增长197.47%。州传染病医院已完成土地整理等前期工作,并于9月23日举行了开工仪式。二是重点抓实16个“双提升工程”项目。瑞丽市方舱医院已建设完成,方舱医院可以随时开舱;备用定点医院瑞丽市中傣医院已完成改建,已收治病人。紧急购置大型全自动核酸检测设备6台,核酸检测能力大幅提升。加强实验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强化生物安全与实验室质量控制意识。对全州47家医疗卫生机构微生物实验室进行现场督导评估,5县市疾控中心均达到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标准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全州共有1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配备123名检测人员,共有29台PCR仪、26台核酸提取仪。全州常规核酸日检测量(12小时计)为13200份,日最大检测量单检为26400人份,5混1为112800人份、10混1为220800人份。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做到重点人群、冷链食品及环境等关键环节“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三是做好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全州共51家重点行业企业纳入专项治理,粉尘危害申报率100%,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率100%,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100% ,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确实保障了用工人员的安全。
5.积极推动自贸区试点改革。一是对医疗机构如何拓宽思路,融合发展,增强诊疗保健服务和配套健康产业辐射能力,以新产业、新模式建设瑞丽市医疗健康产业综合体等方面进行调研。完成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共实施招商项目17个,到位资金3.49亿元,其中2020年新签约项目2个。二是推进境外患者入境就医紧急救助通道工作机制的建立,指定瑞丽口岸大国门通道和紧急救援绿色通道,设立接诊电话,瑞丽市人民医院、瑞丽景成医院共有59名医务人员得到备案,可以一年多次往返缅甸接诊病人。
6.存在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动力不足,部门间推进改革的合力还没真正形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传染性疾病防控压力增大;卫生人才队伍不稳定,缺乏吸引人才的着力点,缺乏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基层服务能力薄弱;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缓慢,民族医药传承困难。
7.下步工作计划。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卫生健康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优化医疗服务体系为抓手,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力度,巩固疫情防控和健康扶贫取得的成效,狠抓建设项目的推进,抓实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加快健康德宏建设,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是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加强研判、堵住漏洞,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好外防输入的“大门”,确保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不发生逆转。二是切实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全面做好消除疟疾工作迎接国家、世界卫生组织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提前谋划,全力以赴做好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平稳可控。三是以巩固和扩大率先实现“三个90%”成果为抓手,抓好防治艾滋病工作。四是深入抓好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德宏行动方案的实施。
(2)持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提升服务质量。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工程”,努力通过做强县级、做活乡级、做稳村级、上下联信息通,有效发挥基层综合医改的政策合力。抓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能力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数字健康工程”,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建设,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工作。加快推进德宏健康行动的实施。
(3)全力抓好健康保障工程建设。主动把卫生健康融入全州工作大局,以群众需求和短板为导向,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加快前期工作,争取德宏州人民医院西院区和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能力提升项目落实。加快推进州传染病医院、州中医医院等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全省“双提升工程”,努力争取投资完成额较大幅度提高。
(4)以健康扶贫为抓手服务基层群众。认真落实健康扶贫各项重点工作,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巩固提升“三个一”达标成果,全面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规定,巩固健康扶贫已取得的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3675.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6.98万元,占总收入的95.14%;其他收入178.55万元,占总收入的4.86%。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增加2095.30万元,同比增长132.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级财政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350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92万元,占总支出的31.01%;项目支出2417.62万元,占总支出的68.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0年决算支出增加1900.45万元,同比增长118.48%,主要原因是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6.92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基本支出增加92.69万元,同比增加9.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款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7.62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项目支出增加1807.75万元,同比增加296.42%,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70万元,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 2050803-培训支出2万元,2060702-科普活动支出12万元,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0.84万元,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3.64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7.17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11.79万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42.42万元,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29.28万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9.87万元,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支出54万元,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5万元,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2.97万元,2220511-应急物资储备支出1878.94万元,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与上年对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支出增加1788.72万元,同比增长117.71%,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公务员及党员表彰奖励、党组织建设及党支部活动、综合绩效考核奖、职工住房补贴;
2.教育(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英才兴边”人才培养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慰问支出26.09万元,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党员活动支出0.8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3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1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伤保险支出0.68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19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7%。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及办公运转支出562.10 万元,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办公支出18.43万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人员支出66.29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3.64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47.17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11.79万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42.42万元;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29.28万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9.87万元,2100799-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运转支出73.77万元;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支出54万元;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5万元;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2.97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87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9%。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5.77万元,完成预算的7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完成预算的8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28.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上级调研、督导工作量减少,接待人次大量减少,接待费决算数远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74万元,同比下降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2万元,同比下降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万元,同比下降58.6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新冠肺炎疫情,上级调研、督导工作量减少,接待人次减少,接待费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1万元,占94.55%;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占5.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防治艾滋病、中医民族医、人口家庭发展、健康扶贫、老龄事务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其中:
(1)国内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专家调研、督导疫情防控、消除疟疾评审、防治艾滋病、健康扶贫、行业综合监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考、义诊、防汛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24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9.38万元,同比下降9.8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与相关厅级领导申请的工作经费减少,二是省人才交流中心拨考试考务费减少(实践技能考试归统保山市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临时工工资、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2665.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52万元,固定资产654.91万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4万元(原值),其他资产1801.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80.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50万元(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3.76平方米,账面原值2.5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19万元(宏康公司全额上缴财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7.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反映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疾病应急救助(项):反映财政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州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附件: 州卫生健康委(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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