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科学技术局

德宏州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 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浏览量:3623   作者:  日期:2025/4/25

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云科农发〔2020〕1号)和《云南省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云南省2025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科技特派员入驻的企业条件

1.入驻企业为在云南省内进行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和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当中的中小微企业(不含申报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投资、入股及存在指导关系的企业)。

2.自主创新意识强,有明确的技术需求,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和科研工作基础,能为科技特派员安排合适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为科技特派员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

3.企业运营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正常。

4.近3年内(未满三年的,按实际运营期计算)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无失信行为。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未来3年内明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科技特派员的科研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

2.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领军企业中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科技人员: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含中级);

3)企业急需的技能型、外贸型人才;

4)中级、高级技术经纪人。

3.熟悉相关产业国内外技术发展的基本情况,对我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有一定的了解,拥有相应领域的知识产权证书或成果,能协助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

4.自愿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5.2025年度仍在科技特派员服务期内的科技人员不可申报(包括科技特派员及企业科技特派员)。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需求征集和对接选派

企业结合实际提出科技特派员岗位需求,也可指定意向科技特派员,报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由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德宏州科学技术局,州科学技术局审核汇总上报省科学技术厅,省科学技术厅对征集情况进行分类,向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精准对接。

(二)签订协议和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特派员与企业沟通并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服务期统一填写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于5月11日(星期日)24:00前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下选择“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企业科技特派员”进行填报并提交至推荐单位德宏州科学技术局,逾期系统关闭。   

(三)确定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

省科学技术厅受理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审核通过的,经厅务会审定后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yn.gov.cn)进行公示。

三、有关要求

(一)请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及龙头领军企业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确保中小微企业准确提出岗位需求,高校、科研院所等精准选派科研人员。请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认真摸排,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申报。

(二)请企业于5月11日(星期日)24:00前填写《云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需求汇总表》提交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请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于5月14日(星期三)17:00前提交州科学技术局dhzgxkjjkjjhk@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计划与转化科钟瑞,0692-2112392。

 

附件:

 [附件1.云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需求汇总表

 [附件2.云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

 

 

 

 

德宏州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5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