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遮岛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需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试选聘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组织领导
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工委副书记兼任,工作人员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抽调,具体负责此次学校教师的选聘工作。
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选聘类别名额
选聘教师8名,其中小学5名、初中3名。
选聘范围及对象
全县范围内乡镇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选聘教师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志愿服务义务教育。
2.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参加选聘教师须任教满5年(2015年12月以前参加工作)。
4.参加选聘教师须征得现所在学校领导班子同意。
(二)选聘资格
1.报考小学教师,第一学历必须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近三年(2018、2019、2020)所教学科学年末(7月份)统考成绩(此三年因产假或重病无成绩的经出示相关证明后,可往前续推;非教学一线教师,提供任意连续三年的学年末统考成绩),至少有两学年位居全县同年级、同学科前五分之二(取整数)及以上位次。任教学校学生60%以上是少数民族学生的,近三年(2018、2019、2020)所教学科学年末(7月份)统考成绩至少有两学年位居全县同年级、同学科前五分之三(取整数)及以上位次。
4.从事小学教育的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学科;从事初中教育的教师,只能报考初中学科。
5.报考教师,须近三年(2018、2019、2020)任教对应学段、对应学科。
6.本人提供的所教学科证明由现任教学校审核签字。(近三年任教涉及多个学校的,由对应年份任教学校审核签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立案审查期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工作步骤及程序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4月,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委编制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体育局五部门参与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推进选聘工作。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方式。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股牵头负责,教学成绩证明由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负责出具。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产假及重病证明、教学成绩证明(2021年4月27、28、29日个人到县教科中心开具)等原件及复印件,各种证件的复印件由当时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共同签字有效。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6日上午8:30—5月7日下午17:30;教育体育局三楼政工人事股。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选聘工作程序
1.科任教师:(1)选聘采用说课60%+平时教学成绩40%(依据教科中心出具的教学成绩证明,第一名赋40分、第二名赋39分,以此类推,三年的成绩之和除以3为平时的教学成绩得分)+工龄(工龄满十周年的加照顾分1分,工龄超过十年的每超过一年工龄再加照顾分0.10分)的方式进行。(2)说课范围:梁河县现使用的小学五年级下学期教材或八年级下学期教材。(3)说课程序:报到→领取准考证→抽取说课顺序→抽取课题→候考(提前20分钟)→完成说课(15分钟以内)→评委打分→统计成绩。(4)说课评分及成绩计算方法:评委由7人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成绩的平均分作为最终考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5)说课成绩+平时教学成绩+工龄→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初中、小学各学科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教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6)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方式确定选聘人员:一是按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优秀表彰次数多的优先(表彰次数相同以级别高的优先);二是按学历高的优先(同学历以全日制学历优先);三是按现职称高的优先(同职称按履职时间长的优先);四是按工龄长的优先;五是按德宏州当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确定选聘对象,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的,采取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的方法确定。
2.聘用:被选聘人员,按照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选聘方案,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此次选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选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聘纪律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考试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严肃纪律,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发生。参加选聘的工作人员与选聘教师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加强对参与选聘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确保此次选聘工作圆满完成。
梁河县遮岛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公开考试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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