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注销从业资格证件:
1.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2.超过从业资格证件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如有异议请广大驾驶员结合实际在公示期给与反馈。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以上情形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做注销处理。
联系电话:0692-3028545。
[附件: 附件1:巡游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信息(超期180天人员信息)]
[附件: 附件2:客货危资格证信息(超期180天人员信息)]
[附件: 附件3:巡游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信息(60周岁以上)]
[附件: 附件4:客货危资格证信息(60周岁以上)]
[附件: 附件5:网约驾驶员信息(60周岁以上)]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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