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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政策研究,参与起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受州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州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路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查处。
3.承担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和垂直管理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制定管理制定、执法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5.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6.完成州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制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瑞丽大队
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陇川大队
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盈江大队
5.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梁河大队
6.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强化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开展执法特色党建活动。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广“执法在路上、党建在车(船)上”工作法,把执法车船打造成为党员学习的“流动教室”、执法服务的“一线堡垒”,将党建工作贯穿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全过程,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讲授专题党课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采用集中学习、线上线下学习、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四是持续开展执法“大家讲”活动。将其作为全力提升执法人员“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办”执法能力和水平展示的重要平台;注重在执法一线培养和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五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定期与执法人员谈心谈话,了解掌握执法人员思想动态,时常督促提醒。同时,要关心关爱一线执法人员,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持续改善执法环境。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提升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2.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实用管用原则,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和行业发展需求,对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评价机制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工作业绩与个人评优评先紧密挂钩,强化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级晋升、提拔任用或是教育培养、整改提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大队、各科室落实制度执行情况、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评估和分析研判,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持续巩固“550”工作法,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认真总结“550”工作法实践经验,持续在“550”工作法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调整和完善。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现场操作演示、案例分析研讨等多种形式,确保每位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并运用新的“540”工作法开展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540”工作法执行情况的评估机制,定期对“540”工作法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工作,提升执法效能。
4.持续实施月调度工作会,加强工作跟踪督导。一是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对上半月以来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分析,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查缺补漏,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对下半月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对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导,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加强跟踪督促和整改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通报批评,强化责任追究,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5.持续强化执法与服务并重,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开展交通法治建设。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和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四基四化”建设。二是加大交通执法力度。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网”、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重拳打击“三超一疲劳”、超限运输;聚焦机场、旅游景区、农村赶集日、集贸市场、客运站周边农村客运、投诉举报案件等,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站外揽客、货车违法载人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创建规范有序的运输市场环境。三是在严格履行执法职责的同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和执法监督指导,定期组织普法宣讲会、安全生产培训会,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能力。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减少不必要的执法检查频次,避免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干扰。五是建立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持续开展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大队长接访日活动,及时听取企业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方式方法,为交通运输行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6.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有突破。一是科学制定系统、全面的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分级分类执法培训制度,加大执法培训投入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邀请行业内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授课,讲授最新的执法理念、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用的实践经验。按照“能带队伍、能办难案、能教业务、能守规矩”标准,加强大队长在职培训和实践锻炼,发挥好大队长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能力大比武技能大赛、业务竞赛、案例分析、执法讲堂等活动,选树执法标兵,以赛促学、以学促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三是鼓励执法人员自主学习,通过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开展学术研究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7.执法新领域案件有突破。一是密切关注交通运输执法发展的新趋势、新变化,敏锐捕捉新兴业态带来的执法挑战和机遇,稳中求进、变中求新,积极探索新领域的执法工作。二是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交通执法新领域的学习研究,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勇于创新执法方式,力争在新领域执法案件上取得新的突破。
8.深化科技监管应用有突破。一是加大对科技监管的投入应用,积极引进先进的执法设备和技术手段。不断建立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的实时采集、快速传输和高效共享。二是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对执法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研判,为执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利用现有执法监管系统、平台定期对企业合规经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充分发挥科技监管在执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对非现场执法设备、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建立定期巡检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9.协同治理机制创新有突破。一是加强与省交通执法局德宏支队、交通运输、公安、文旅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合作,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积极探索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治理新模式,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实践。通过协同治理机制的创新,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共同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良好秩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7人,事业编制103人。在职实有10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712,871.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512,871.8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0,000.00元。
与上年29,374,922.79元对比减少5,662,050.97元,下降19.27%,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减少非税征管成本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512,871.82元,其中:本年收入23,512,871.8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12,871.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27,824,922.79元对比减少4,312,050.97元,下降15.49%,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减少了非税征管成本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712,871.8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512,871.82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2,871.82元,与上年18,664,922.79元对比增加1,187,949.03元,增长6.3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工资及各类保险缴纳预算;项目支出3,660,000.00元,与上年9,160,000.00元对比减少5,500,000.00元,下降60.04%,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减少非税征管成本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缴纳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一)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二)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5,268.64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缴纳。
(三)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66.15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缴纳。
(四)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61,726.4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基本医疗缴纳。
(五)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3,371.17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六)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815.86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的缴纳。
(七)功能科目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行14,725,372.12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八)功能科目214011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4,52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聘用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九)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08,951.48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9,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49,000.00元,较上年1,320,000.00元减少71,000.00元,下降5.3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的原因是均未安排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0.00元,较上年10,000.00元减少1000.00元,下降1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人次及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0.00元,下降5.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80,000.00元,下降46.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10,000.00元,增长151.8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年末新增1辆芒市交通运输局划拨的执法执勤车,2025年准备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因此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32,100.00元,与上年10,733,064.00元相比减少5,500,964.00元,下降51.25%,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减少了非税收入征管成本补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4,306,465.35元,其中,流动资产116,143.14元,固定资产10,613,522.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76,800.0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43,802.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92,461.50元,无形资产减少20,454.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37.37平方米,账面原值1,950,311.3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0032004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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