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72-15)已完成整改,经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检查复核,拟进行销号工作。按照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芒市河风平国控断面富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进度滞后。
二、整改时限及目标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2025年12月底,完成富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项目建设。2024 年 6 月底完成项目方案调整,2024 年 8 月底前组织项目开工,2025 年 12 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二)加强日常调度,每月开展项目进度调度,每季度对项目实 施进度、资金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醒,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强化要素保障,制定拨付计划,按照拨付计划拨付项目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拨付率,扎实推进项目实施。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一是2024年6月26日获得《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调整芒市河风平国控断面富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方案内容的函》(德环发〔2024〕42号);二是2024年12月底完成征地工作,2025年1月初芒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芒市镇村民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三是芒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于2025年7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初验工作。
(二)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每月开展项目进度调度工作,芒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期上报项目进度情况报告。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醒。
(三)截至2025年11月20日,拨付项目资金合计752.71万元,针对未完成计划拨付的资金,芒市已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并按照计划拨付资金。
如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反馈。
受理部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692-2257998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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